各学院:
为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、实验队伍、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,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,依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—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3〕14号)及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—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陕教高办〔2023〕22号),学校将启动2022—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,保证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、准确无误,并按时按要求上报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,为保证数据准确性、有效性、连续性,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,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。
二、基本统计指标说明
1.数据填报包括4个基表,分别是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(SJ4)、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(SJ5)、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(SJ6)、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(SJ7)。
2.自然年:指自然年度,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3.学年:指教育年度,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各学院须填写《2022—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1),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2.请各学院在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》(附件2),系统数据填报请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操作手册》(附件3)进行。
3.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翱翔教务“实践系统”导出的纸质版数据表(经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交至教务处实践办(启真楼334)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高美娟 谢潇潇
联系电话:88430589
联系邮箱:gmj@nwpu.edu.cn